美國移民生活~大陪審團~ 學習 民主

2014112808:44
美國移民生活  大陪審團奇遇記

不管地方陪審團或聯邦大陪審團,對移民來講,都是很值得參與、學習的,
我們所認知的「民主」,和淬煉兩百多年的美國比較,實在太膚淺。


「不會吧! 怎麼又來一次!」 去年好不容易說服縣裏最高法院法官,無法勝任陪審員。 這回來個大的──聯邦大陪審團。 從收到通知那天起,太太就發願吃素唸經,保佑我逃過此劫。

 

終於在二月十八日下午,電話響了。「恭喜你即將成為大陪審團成員,請在明日早晨七點半到聯邦法院報到」,太太臉色發青,打電話告訴我:「明天早點兒起床。」
 

趁著交通流量還不大的時候,我就一路80英哩的時速直奔聯邦大樓。

 

早上5:45

「這麼早?」 警衛問。

「我來找廁所。」

「幾點的約?」

「七點半。」

「廁所在二樓,旁邊有餐廳。」 警衛好心提醒我:「有早餐喔!」果然是美食知音,當下對聯邦法院好感倍增。在那,我點了皮茲咖啡(Peet's Coffee)和英格蘭鬆餅(Scone),好整理心情並閉目養神。

 

早上7:30

大約百來人陸陸續續簽到。「歡迎大家來到聯邦法院,既是盡美國公民的義務,同時是一種榮譽,並非每個人都有機會被選為大陪審團,這是一生僅有的一次(once a life time opportunity)」接待說。
 

「現在我放一段錄影帶,看完之後大家可以提問。」 影片敘述和我們有相同疑慮的三位主角,後來高高興興地承擔任務。

「成員有幾人? 服務多久? 有薪水嗎?」 有人開始發問了。
 

「很好的問題! 大陪審團由23 位正式加上 20 位後補組成,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前,案件必須交由陪審團討論、投票表決,獲 16 以上票數,方能提交起訴書(Indictment)給法官。 陪審團任期 18 個月,每周四集會討論,通常案件不止一個,你會有點兒忙。」法院書記傑克帶著微笑繼續說。
 

「有薪金和車馬補助,每天40美元,車馬費是根據你的住所而定,一英哩 56 分錢。遠地來的,單程超過 80 英哩,可以選擇放棄參加或旅館補貼。」 話鋒一轉, 他慎重地講:「這是很難得的機會,能參與聯邦事務,233 年前憲法第五修正條文言,觸犯法律者,依據相當理由原則,經大陪審團審理,決定是否起訴被告,我們今天方能聚在這裡。」
 

接著傑克又回答了幾個問題,然後說:「時間到了,大家進法庭吧!」

 

早上9:00

「請起立,法官即刻蒞臨。」行政官員克莉絲汀喊道。「請坐,再次歡迎各位,為捍衛民主、保障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而來,我衷心地希望,對您而言,這是一段興奮、有趣、又難忘的經歷。」 法官傑佛遜告訴我們。
 

法官說:「在一年半的時光中,你會認識多位聯邦檢察官(AUSA)和案件證人,討論聯邦層級的犯罪事實,而決定應否起訴犯罪者,這不只是一份工作,將來,你會和孩子們炫耀,你的爸爸媽媽(或爺爺奶奶),曾做過大陪審團團員哦!」「假使有困難,無法履行義務,可私下和我談談,接下來介紹兩位聯邦檢察官,理查和珍妮。」
 

 

早上10:00

克莉絲汀提醒著:「當我念到你的名字時,請上前坐到陪審台。」 「別叫我、別叫我,請保佑安全過關!」 我不斷地祈求。「啊! 妙極!」 我換了一個舒適的坐姿,以旁觀者的心態,欣賞這齣戲。
 

「諸位座上有一份問卷,請依序用麥克風回答。」 法官補充。
 

「我住溫哥華皇后區,有 5 個小小孩……」 一聽就知想落跑。
 

「我從孟買來……」 一位印度裔報告。
 

「注意到您有非英語系口音,溝通沒問題嗎?」 法官問。「能勝任,盡公民義務,責無旁貸。」 總算還有良心。
 

「您將會遇到的案子,有以下6個類別:非法移民、人口走私、非法持有殺傷性武器、走私、販賣毒品、兒童性虐待等。諸位如果感覺對以上項目,由於種種因素,卽使證據確鑿,仍無法作出公正的判決,請陳述你的意見。」 理查面對 43 位陪審員說。
 

 

中午12:00

「現在中飯休息,請下午 1:30 準時進場。 」 法官宣佈。我吃著早上太太現做的餃子,思索如何應對無法預期的結果。
 

「本人英文太差,有聽沒有懂。」(那你如何在大學教書? 用中文嗎? 哈!)
 

「我有不可啓齒的病。」(什麼病?頻尿,沒問題,我們准你隨時可如廁!)
 

「女兒需要接送。」(太太上班嗎? 沒,為何她不接送? 路上車太多,她不敢開,誰買菜?太太! 誰加油?太太……理由駁回!)


 

下午1:30

大約有20 人離開,挑選程序繼續進行。


 

下午4:45

「林朕龍先生,請到三號陪審位置。」我腦筋一片空白,天旋地轉,當下跌坐地板。

「沒來嗎? 早上有登記呀!」 克莉絲汀詢問剩餘的人。


 

下午5:00

好! 心一橫。「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的工作實在太忙,心有餘力不足;等敝人退休以後,您不請我也來。」

「法官和檢察官要閉門會議,請稍後片刻。」克莉絲汀說。


 

下午5:15

「安娜女士、卡蜜拉小姐……」我的心跳快得無法支撐。「林朕龍先生,以上諸位可以離場。」


 

下午5:30

「真的嗎? 已經結束了嗎?」我搭著電梯難以置信。


 

後記

平心而論,不管地方陪審團或聯邦大陪審團,對移民來講,都是很值得參與、學習的,我們所認知的「民主」,和淬煉兩百多年的美國比較,實在太膚淺。來美以前,我知道的民主,就是「選賢舉能」,後來賢能都不見了,便改選「名嘴」。
 

如今經歷過數次美式選舉和陪審徵召,才發現深植於這個國度的民主,範圍既廣而細,任何公共議題,無論大小,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來討論、付諸公投。
 

而華人參政也日益踴躍,大家意識到「團結力量大,多數才是贏家。」福利得自己爭取。讀者們,下次有機會當陪審團時,別害羞,勇敢去做吧! 讓你的聲音也被聽見!**


取自大紀元  文:林朕龍
無商用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