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直係親屬申請綠卡,超過21歲也可能保住「子女」身分。
美國移民法允許美國公民為直係親屬申請綠卡,
包括:
1)配偶,
2)21歲以下並且未婚的子女,
3)父母,要求美國公民年齡超過21歲。
直係親屬獲取綠卡時具有優先資格,不需要排期也沒有配額限制。
申請流程與表格
如果直係親屬身在美國,則由親屬本人提交I-485表申請註冊永久居民或調整身分,同時由美國公民提交I-130表申請外國親屬移民,兩個表可以同時提交。也可以分兩步完成,第一步由美國公民提出I-130申請,在接到I-797表以後(I-797表是通知I-130表已經收到或者批准的表格),再由直係親屬本人提交I-485表。
如果直係親屬身在美國之外,則需要通過領事流程完成綠卡申請,由移民局和國務院共同審批I-130表,然後再給直係親屬簽發簽證,獲得簽證後,直係親屬持簽證入境美國,在入境美國海關時即正式獲得綠卡身分。需要注意的是,提交I-130申請後,國務院會通知直係親屬可以申請移民簽證的時間,在收到通知以後一年之內,直係親屬要前往辦理簽證,否則移民申請將會終止。
為子女申請的硬條件
直係親屬申請綠卡時,需要注意:
1)年齡。當美國公民子女年齡超過21歲時,子女要通過親屬移民「第一優先」排期(年齡超過21歲的子女)。美國對第一優先排期有配額限制,而且需要等待。除了符合條件的「直係親屬」名額不受限制之外,其他類的親屬移民要受到名額限制,具體名額由國務院控制。每年,美國國務院簽發不超過22.6萬個親屬移民簽證,其中對每個國家所占的比例也有規定。根據2013年7月美國移民排期表,中國大陸出生的外國人,「第一優先」排期現在到2006年6月1日。
2)婚姻狀況。如果美國公民21歲以下子女結婚了,也不再符合申請條件,必須要通過親屬移民「第三優先」排期,而且需要等待。中國大陸出生的中國人,「第三優先」排期現在到2002年10月1日。
超過21歲也可能保住「子女」身分
在特定的情況下,超過21歲也能保持子女身分。2002年8月6日通過的《子女身分保護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規定了超過21歲仍然可以保持子女身分的情況,國會考慮申請簽證過程很長,許多子女是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年齡滿21歲的,所以出臺了此法案。
《女子身分保護法》規定,如果美國公民為子女提交I-130申請,那麼子女的年齡將「固定」在申請提交那一天。如果I-130表由身為永久居民的父母提交,在子女年齡滿21歲之前父母入了美國籍,那麼子女的年齡將「固定」在父母入籍這一天。
要想適用《子女身分保護法》,必須符合幾個條件:
1)受益人必須是2002年8月6日以後提交的簽證申請。
2)在2002年8月6日之前,受益人沒有獲得任何關於身分調整或移民簽證的最終決定。
3)在獲得簽證機會後一年內試圖申請成為永久居民。此條具體是指:在國務院通知簽證可得後一年內,提交了I-824表、I-485表或DS-230表中的任何一張。
如果是在國務院通知簽證後超過一年才申請,則需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才能適用《子女身分保護法》:
1)是2002年8月6日以前批准的移民申請的受益人,
2)在2002年8月6日以前,沒有獲得對移民申請的最終決定,
3)簽證在2001年8月7日以後可得,
4)符合《子女身分保護法》的其他要求。
《子女身分保護法》還提供了一種特例,如果永久居民為未婚子女提交了I-130申請(第二優先),然後永久居民父母入籍了,入籍時子女已經滿21歲了。在父母入籍後,子女的移民申請歸入第一優先(美國公民超過21歲的子女)。
但《子女身分保護法》允許申請人選擇是留在「第二優先」,還是轉到「第一優先」裡排期。申請人可以視排期的長短,
比如,2013年7月的排期中,
中國大陸出生的人
第一優先排期到2006年6月1日,
第二優先B類排期到2005年11月1日,那麼轉移到第一優先中可能等待的時間要短一些。
但菲律賓就不一樣,
菲律賓第一優先排期到2000年7月1日,
第二優先B類到2002年12月22日,
也就是在第二優先B類等待時間要比第一優先短。
取自大紀元25/ 06/ 2013
你可能有興趣:
「美國留學遊學打工旅遊探親」
https://usalottery888.nidbox.com/diary/category/45858
美國觀光短期免簽証
https://usalottery888.nidbox.com/diary/category/45856
「國內外旅遊情報」
https://usalottery888.nidbox.com/diary/category/45866
「國外留學打工渡假」
https://usalottery888.nidbox.com/diary/category/45863
相關文章
南無阿彌陀佛,闔家平安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