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在律師樓工作了十幾年的助理說:「你們這些alien(外國人),美國政府才不care(關心)呢!」對於準備入籍的華人而言,要將這句話牢記在心。
入籍美國的三大好處
外國人入籍美國後叫「歸化公民」(Naturalization),專門指那些在外國出生,但通過入籍程序成為公民的人士。美國移民局列出了許多入籍的好處,包括可以有資格在政府部門工作、可以申請某些公共福利、旅行時更方便,入籍後公民可獲得美國護照,到外國旅行不用擔心不准再入境或失去合法的身分。還可以省去很多文件工作,不需要更新他們的公民身分或將改變地位等情況通知移民局。還可以合法擁有槍枝,因為美國法律禁止大多數非公民擁有槍枝。
不過,相信很多華人對上面列出的好處沒有太大的興趣,因為沒有多少「實實在在」的東西。其實入籍是有很多實質的東西的。
●可以惠及家人
和綠卡持有人相比,公民可以申請更多種類的家庭成員移民美國,而且家庭成員可以更快移民到美國,尤其是直系親屬受益更多。很多華人都知道,在美國兩種人活得最自在:老人和小孩。所以,成為美國公民以後,老人可以在美國享受福利,孩子則可以享受美國的免費教育。
●讓美國care你
成為美國公民以後,你就可以投票了,還可以當陪審員以及選任公職。這是質的飛越,因為你擁有選舉和其他公民權,美國才會care你。因為你有投票權,所以政客要關注你。在你聯繫紐約地區參議員或眾議員時,議員辦公室最常問你的兩個問題是:你的郵編?你在本地區註冊成為選民了嗎?如果這兩項都對上號了,議員辦公室就有可能考慮你的訴求。你還可以在每年選舉市長、市議會成員之前和候選人談談你的想法,他們會尊重你的提議的。
●不用擔心被遞解出境
因為美國政府不可以將公民驅逐出境,所以入藉以後不用擔心會因為犯罪被驅逐。華人當然很少犯惡性重罪,但是,美國驅逐綠卡持有人的標準是很低的,三次輕罪就有可能被驅逐出境。而且,如果在持綠卡期間你在國外住了6個月、放棄了居民身分,則有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申請入籍的要求
很多華人都很清楚入籍的基本要求,年齡要18歲以上,在過去5年裡一直是合法的永久居民,而且這在這5年中有一半的時間(2年6個月)身在美國,每次離開美國的時間不超過1年。如果你已經和美國公民結婚,則需要保持3年的綠卡身分,期間至少有1年6個月的時間身在美國,每次離開美國的時間不超過1年。申請人必須願意宣誓效忠美國,願意維護和捍衛美國和美國憲法。
●通過面試和筆試
要能夠說、讀和寫日常英語,並通過美國公民知識(歷史和政府)考試,但有例外。如果你已滿50歲並持有綠卡達20年,或者已滿55歲並且有綠卡達15年之久,在參加面試時,可以帶一位翻譯陪同參加,翻譯不能是家庭成員。雖然不可以免去面試,但可以母語參加公民身分考試。
申請條件中,最重要的還是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如果你有過違反法律的記錄,可能需要請律師幫助。美國移民局《入籍指南》,申請人不能在領到綠卡後就移居到另外一個國家,或者在美國境外旅行了6個月。
如果申請人被逮捕、定罪或承認犯下任何罪行,包括但不限於:行為不端、任何涉毒罪、醉酒駕駛、搶劫、重婚或賣淫等。或者由於被判有罪正接受緩刑或假釋,或者被指控使用了假文件,或者公民申請表上提供的資料不同於領取綠卡時提供給移民局的資料,或者為了獲得移民福利(如申請綠卡)時向移民官作了虛假聲明。如果你沒有納稅,或者以非居民身分納稅,也無法證明「良好的道德品質」。如果你曾經幫助過別人(包括你的孩子、父母或配偶)非法進入美國,也會影響到入籍申請。
有兩點是華人需要特別注意的:一是如果你還不是公民時,在美國登記了投票選舉,或在聯邦、州或地方選舉中投入票,也是非法的。另外一點是與兒童相關,如果你被指控或控告實施了家庭暴力、虐待或忽視兒童,或者違反了某項保護令,或者選擇不給未滿18歲的孩子贍養費,或曾經拒絕支付必要的兒童撫養費,這都是不能申請入籍的原因。
如果遇到上述問題,你在申請入籍之前,要找律師把這些事情擺平。
取文自大紀元201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