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

2017022306:59

馬來西亞-

我的第二家園計畫是由馬來西亞政府推動的一項計畫
讓符合特定條件的外籍人士獲得多次入境社交簽證,以便長期居留在馬來西亞。

多次入境社交簽證有效期限為10年並可以更新。



1.申請資格
這項計畫公開給馬來西亞所承認的國家的公民申請,並無分種族、宗教、性別或年齡。這項計畫允許申請者攜帶配偶,父母及孩子。

馬來西亞公民的外籍配偶和外籍人士在其工作簽證期滿後,可以申請此計畫以在馬來西亞退休生活。

申請者可攜帶配偶,年齡21歲以下的未婚孩子及60歲以上的父母。



2. 財務需求
申請者必須擁有足夠的財務能力來維持在馬來西亞期間的生活。


申請時:
年齡低於50歲的申請者必須證明擁有至少RM500,000的流動資產,同時證明擁有海外收入每月RM10,000。

年齡50歲和以上的申請者必須證明擁有至少RM350,000的流動資產,同時證明擁有海外收入每月RM10,000。

對於退休人士,則必須出示獲得政府認可退休金的證明,數額為每月RM10,000。

購買價值至少RM1,000,000房地產的全新申請者,在申請時將獲准存入數額較低的定期存款。



3. 申請獲批時
當收到馬來西亞移民局發出的“附帶條件批准函”後,成功申請者必須符合下列財務條件。

申請獲批:年齡低於50歲
必須開設RM300, 000的定期存款戶口。

一年期限之後,可以提領高達RM150,000作為購買房屋及汽車,還有子女在馬來西亞教育及醫藥費相關開銷。

從第二年開始至終止參與此項計畫為止,必須保存至少RM150,000。

成功申請者,一旦購買價值RM1,000,000或以上的房地產,只需符合存入RM150,000定期存款的基本需求,惟條件是有關的房地產必須已經繳清,同時已經取得地契和土地擁有權檔。

除非有意終止參與“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計畫,否則申請者不能擅自提領有關定存數額。


申請獲批:年齡50歲和以上

可以選擇:
開設一個RM150,000的定期存款戶口;或
出示獲得政府認可退休金的證明,數額為每月RM10,000。

一年期限之後,可以提領高達RM50,000作為購買房屋及汽車,還有子女在馬來西亞教育費及醫藥費相關開銷。

從第二年開始至終止參與此項計畫為止,必須保存至少RM100,000。

成功申請者,一旦購買價值RM1,000,000或以上的房地產,只需符合存入RM100,000定期存款的基本需求,惟條件是有關的房地產必須已經繳清,同時已經取得地契和土地擁有權檔。

除非有意終止參與“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計畫,否則申請者不能擅自提領有關定存數額。



4. 體檢報告
所有的申請者和他的家屬(配偶和孩子),必須呈交由馬來西亞任何一所私人醫院,或註冊診療的體檢報告。



5. 醫療保險
成功申請者及家屬(配偶和孩子),必須擁有受馬來西亞認可的任何保險公司所提供醫藥保險。不過,因年齡或健康狀況而無法簽購保單的申請者,則可豁免遵守是項條例。



6. 保證金 (直接申請)
個人直接申請者需要支付保證金。請參閱馬來西亞移民局按照國籍規定的保證金列表,數額從RM200至RM2,000



7. 個人保證金 (通過代理申請)
合法代理需要為他們的顧客(成功申請者及家屬)支付個人保證金。




取自馬來西亞 官網, For reference on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