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免簽證計畫,先確認自己的條件是否合格

2012110901:21

 

想免簽赴美 先確認你是否合格 

台灣民眾從111日開始適用美國免簽證計畫,
有意赴美的民眾要注意,只有觀光或商務目的才能免簽,
而且還必須符合許多條件,先確認自己的條件是否全都具備,
才不會掃了出國旅遊的興致。

適用免簽的條件
2012
102日,美國政府宣布將台灣納入「免簽證計畫」
(Visa Waiver Program, VWP)
,自111日起,
要前往美國從事觀光或洽商的台灣民眾,
就可以免簽證入境美國;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免簽實施後,
並非完全免費,也不是只拿了護照、買張機票就可以出發,
要能順利入境,還是有一些程序必須事先完成,
最重要的就是必須先上網進入「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
取得授權許可。(中文網址:
https://esta.cbp.dhs.gov/esta/application.html?execution=e4s1)

美國在台協會
(AIT)表示,ESTA網頁都已中文化,
雖然填寫時需要使用英文,但內容都不困難;
 ESTA
簡單易用、方便快速.
而且通過後有效期長達2年,效期內可多次入境美國.
上網,5分鐘、10幾個問題很容易就填完了,
而且你在全世界任何一個角落,只要有台電腦可上網,
把資料填好,就可以馬上得到回應,真的相當方便。

想要免簽赴美的台灣民眾,務必留意以下條件,

必須全部符合才能適用:

1.
你是在台灣設籍,持有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國民。
2.
你持有中華民國核發並具效期的新版晶片護照。
3.
你前往美國的目的是觀光或商務,停留期間在90天以內。
4.
你已上網取得ESTA授權許可,
包括申請過程中繳交了14美元(4美元處理費、10美元授權費)
5.
你若使用海、空方式赴美,必須搭乘獲准的運輸工具
且持有回程票;
若以陸路方式抵達,必須支付邊境費用(6美元)
6.
你不曾發生過其他特殊限制,例如犯罪紀錄、
曾被美國拒絕入境、用免簽入境卻違反相關規定等。
還有一點要提醒你,就算你符合條件、完成所有程序,
上了飛機、抵達美國機場後,並不保證你就可以順利入境,


因為在海關負責審查的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官員

擁有最後決定權,他可以決定你能否入境。
台灣免簽,中華民國護照跟其他36國的待遇一模一樣。
 

美國免簽提升台灣國際地位
免簽對台美關係的正面影響卻無法抹煞。
馬英九總統便指出,免簽計畫不僅讓雙邊關係益趨緊密,

更實質提升台灣的國際地位。


總統說:『這個新的發展,一定會使得未來

不論是洽談TIFA或是創造條件參加TPP,都應該有很大的幫助。
最重要的意義在於,69年前,我們是從一個比較差的國際地位,
變成一個正常的國際地位,國家、國家之間,
人民旅行有簽證是常態,免簽證是禮遇,我們現在從那樣的身分,
從常態變成禮遇,
又是一個重要里程碑。
我最後只說一句話,國家受尊敬,人民就有尊嚴。』

美國商務部國際貿易事務次長桑傑士
(Francisco Sánchez)指出,
將台灣納入免簽計畫是一種雙贏的夥伴關係,
不僅促進雙方人民的了解與尊重,更將強化雙邊的經貿關係,
進一步擴展台、美在商務、觀光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與互動。

摘錄 news.yhaoo 廣 王照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