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持有者的權利和義務

2012082818:44

 

 

綠卡持有者的權利和義務

 

得到了美國的永久居民(Legal permanent residents ,LPRs),或稱「綠卡持有者」,從你拿到綠卡的那一天起,大家都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過去的背景變得毫不重要。可是,綠卡持有者有怎樣的有特定的權利和義務呢?作為永久居民,特別是如果希望能夠入籍成為公民的話,瞭解自己享有的權利和需要承擔的義務是非常重要的。以下內容編譯整理自美國移民局官方網站。

 

 

綠卡持有者擁有的權利

 

. 在美國境內任意地方永久性居住和工作;
. 受聯邦法律、州法律以及地方法律保護;
. 在美國置產;
. 為配偶或未婚子女申請簽證來美國居住;
. 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取得「社安金」、

     「生活補助金」、以及醫療福利;
. 在州或者美國領地申請駕照;
. 到公立學校/學院上學;
. 加入美國軍隊的特定部門;
. 在一些選舉(不要求公民身份的)中擁有投票權。
.永久居民還可以自由出入美國,

     只要在離境不超過一年的情況下,

     就可以持綠卡返回美國。

   (如果時間超過一年,需要申請旅行證件。)
     最後,作為永久居民在符合條件後可以申請入籍。

 

 

綠卡持有者應承擔的責任

 

. 遵守聯邦、州以及地方法律;
. 繳納聯邦、州以及地方所得稅;
. 隨時攜帶綠卡;
. 每次搬家後10天內,以書面方式向國土安全部,

      提交新的住址;


. 如果是18到25歲的男性,需要向兵役登記局

      (Selective Service)登記。

 

 

如何保持永久居民身份

 

要維持永久居民身份,就要確保承擔了以上列舉的所有的義務,並且不要在只向公民開放的選舉中投票。此外,不要進行以下列舉的任意一項活動。進行了以下行為會被認為放棄了永久居住權:

 

. 搬到另外的國家永久居住;
. 在沒有獲得回美許可證 (reentry permit) 的情況下

     在 境 外停留超過一年的時間,或者僅持有,

     回美許可證但沒有申請返回居民簽證的情況下,

     在境外停留超過兩年;
. 居住在美國境外時沒有繳納所得稅;
. 在報稅時表明自己為「非移民」。

 

 

不要犯罪

 

最後還要注意,一定的犯罪行為也會影響永久居民身份,包括:

. "重罪",通常指刑期滿一年的暴力犯罪;
. 謀殺
. 恐怖活動
. 強姦
. 對兒童性侵犯
. 販賣毒品、槍支或人口
. 「道德敗壞」的犯罪,通常指意圖盜竊,

      或欺詐的犯罪、人身傷害或威脅,

      人身安全的犯罪、或者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行為,

      以及失當性行為等。

 

 

做個守法好居民

 

永久居民身份在以下情況下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 為了獲得移民利益向移民局說謊;
. 在不是公民的情況下稱自己為公民身份;
. 習慣性酗酒或食用違禁藥物;
. 重婚;
. 不能按照規定支付家庭或配偶和子女的生活費用;
. 因為家庭暴力被捕或者違反保護令;
. 為獲得公共福利而說謊等。

 

元2008